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内容

男子讨债4年无果后登悬赏广告寻欠债者

[日期:2008-08-12]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不明 [字体: ]
浙江在线08月09日讯“这钱我讨了4年了,每次都是无果而返,我实在没辙了,就想出登报悬赏找老赖的法子,没想到还真成了,半年多联系不上的债主把钱还我了。”昨天,在绍兴登出我省首个法院认可的私人悬赏令的江西男子陈先生,高兴地坐上了回家的火车。他的悬赏令奏效了,欠他40万元的绍兴人占某,委托亲人到法院偿还了全部债务。

  “是他姐姐来还钱的,说悬赏公告登出后,他们觉得很不好意思,或许也是怕影响自己的名声吧,就找到法院说还我钱,希望我不要再曝光。”就在上个月,陈先生再次从江西赶到绍兴,追讨他4年前借出的钱,可是依然无法联系到债主占某。“法院找不到他,我也找不到他。为了这笔钱一次次地跑,却得不到任何结果。想到现在很多地方都将老赖公开,我就想能不能也登个悬赏公告,只要有人给我提供线索找到占某,我就给他一万元。”

  原来,4年前绍兴人占某在江西中标了一个工程,需要缴纳保证金,当时陈先生与占某是朋友,就借给占某50万元,后来还了10万,剩余的40万就成了陈先生的痛,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占某告上了法庭。越城区人民法院在2006年12月1日立案受理了这一借贷纠纷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协议。可是钱没有付清,占某就“人间蒸发”了。

  7月下旬,陈先生的悬赏公告在绍兴当地某媒体登出。公告登出后,明显让占某感到了压力,虽然其一直未露面,但期间多次委托其姐姐等人出面到法院协调此事。8月7日,双方正式了断了恩怨。据负责该案的法官介绍,对于外地执行人而言,当被执行人有一定偿付能力时,悬赏不失为一种解决“执行难”的好途径。(来自:钱江晚报)

阅读:
录入:刘律师

推荐 】 【 打印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点评: 字数
姓名:
内容查询


北京郭子福律师
 
郭子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