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非上市公司股票场外买卖纠纷案日前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落槌。支付人民币15万余元场外购买非上市公司股票的陈先生,要求法院确认其所持股票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利的诉讼请求未获支持。法院终审判决认定,个人从
作为房地产公司的股东,却在公司经营的四年期间都无法知悉各种经营情况。无奈之下,某商贸公司将自己投资的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提供公司近四年的财务报告等资料。近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
最高人民法院29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作出全面部署和要求。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日前就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回答了记者提问。全文如下: 记者:在当前经济
日期:20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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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31日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筹备十余年之久的创业板有望于5月1日起正式开启。
运用调解手段促进企业破产不停产;通过知识产权审判,维护市场规律和诚信原则,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运用司法手段维护建筑工程市场秩序,加快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促进珠三角一体化发展”。记者在昨日举办的珠三角地区中院院长“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研讨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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