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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醉驾 京首例摩托车司机被判拘役

[日期:2011-06-04]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记者李松 黄洁 实习生黄思斯 [字体: ]

本网北京5月30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实习生黄思斯 北京市首例“摩托车醉驾案”今天在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醉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司机祝某,因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3个月。庭审期间,祝某说:“我不知道骑摩托车也会有酒驾的问题。”

  今年5月9日8时,祝某和朋友一起饮酒后,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离开。经过朝阳区燕丰商场南侧时,与一辆正在正常倒车的小轿车发生碰撞,祝某和朋友被连人带车撞倒。之后,祝某与小轿车司机发生争执,司机无奈报警。前来处理事故的交警发现祝某有饮酒迹象之后,随即用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发现祝某已经处于醉酒状态,在之后的血液检测中,祝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每100毫升185毫克,远远超过醉酒标准,已构成醉酒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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