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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上仅有10元钱 虚报注册57家“皮包公司”

[日期:2008-04-16]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崔洁 肖水金 李国田 [字体: ]
 

    账户上仅有10元钱,却注册起资金多达几千万元的“皮包公司”,57家这样的“公司”先后成立,涉案金额多达8000万元。日前,经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市涉案金额最大的虚报注册资本案一审落槌:代办人和包括“皮包公司”经理等在内的12名被告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去年10月,一起 虚报注册资本案被移送到鼓楼区检察院。犯罪嫌疑人申某等4人,在去年3月至4月间,合谋通过在报纸上发布“快速代办、注册公司”的手段,在明知客户无注册资金的情况下,仍然使用或制作伪造的验资报告,先后共为57家“皮包公司”代办工商注册,并全部获得登记,涉案金额共计8569万元。而申某等人通过为注册“皮包公司”提供服务,每注册一家公司,收取从4500元至1.7万元数额不等的“代办费”。

    这些“皮包公司”,涉及“国际贸易”、“建筑工程”、“信息咨询”等多个领域。注册资金最多的一家高达3000万元,最少的一家也有10万元。而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发现,这些虚报注册资本在上千万元的公司中,不少账户上只有去银行申请开户时仅存的10元钱。

    办案检察官还介绍,申某等4人为他人提供虚报注册资本,其行为构成了刑法中关于虚报注册资本罪的规定,但检察官还发现,前去申请注册“皮包公司”的樊某等8名经理,同样都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经过细心的调查取证,检察机关最终认定樊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追诉。

    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田跃初解释说,这是因为这8名“皮包公司”经理在明知自己无注册资本的情况下,仍然支付高于市场正常的代理费用,并通过申某等人办理虚假验资证明以及工商登记手续,其行为属于采用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且注册的公司资本却为零,情节相对严重。“因为这些公司根本没有资本,一旦在经济往来中与其他正规的公司发生纠纷,正规公司的权益很可能无法得到有效保护,从而破坏了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

    据此,鼓楼区检察院对樊某等8名“皮包公司”经理进行追诉。至此,连同为“皮包公司”提供服务的申某等共12名犯罪嫌疑人,均被鼓楼区检察院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依法提起公诉。

    日前,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申某等12人均因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分别获六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判处2.5万元至80万元不等的罚金。 (崔洁 肖水金 李国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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