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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纠纷陷僵局 温情司法终破冰

[日期:2009-04-24] 来源:河南法院网  作者:张本巍 [字体: ]

   兰考县人民法院以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和践行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有效结合为契机,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办理每一起案件的全过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近日,该院张君墓法庭干警采用走出法庭进行巡回审理和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来各个击破的综合审判方式,成功审结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使得这场双方僵持了将近一年的纠纷成功得到了化解。

    2008年农历4月28日下午大约2点钟,张君墓镇王岔楼村村民王某骑着电动车在去其女儿家探亲的路上,被李某驾驶的一辆大型收割机的突然倒车撞倒,当即就昏迷了过去。后经急救车将其送到张君墓镇卫生院,治疗5天后仍不见好转,随后转院到兰考县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在其住院期间,王某就因此事多次委托人向李某索要治疗费及赔偿电动车,并且抱着不赔此事绝不了结的态度;而李某认为当时此事已经经中间人给过王某3000元钱,其义务已尽,此事也已了结。拒不答应王某的要求,这样双方始终僵持不下,甚至牵动到各自的家人和亲人,关系一度十分紧张。


    万般无奈之下,王某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让李某赔偿其医疗费及被撞坏的电动车,兰考法院张君墓法庭受理后,按照常理经过几次调解都毫无进展,双方还是始终坚持己见,互不相让,整个案件的审理陷入僵局。张君墓法庭干警在程庆民庭长的带领下,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开始打破常规的审理方式,采用走出法庭进行巡回审理和作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来各个击破的综合审判方法,通过多种渠道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不辞辛苦多次到双方当事人的家里甚至到原告住院的病床前进行沟通协调,又考虑到原告体弱且情绪极易激动,法官就做原告子女的思想工作,给他们讲情说理,分析利弊,告诉他们一切要以老人的健康为重,最终得到了原告子女的配合,通过原告子女与承办法官的进一步努力,原告的情绪有了缓解,开始愿意接受法官的调解意见。经过多次的思想沟通,被告方也开始做出了让步,案件的僵局开始破冰。

    最终这起案件以被告给原告1053元赔偿款并将原告的电动车修理完好为条件得以顺利告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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