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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富翁重做精神鉴定

[日期:2009-04-24] 来源:新快报  作者:曹晶晶 [字体: ]

 “千万富翁被妻子强送精神病院案”昨日三度开庭

  三年多前,广州一名千万富翁在与妻子大吵一架后,被妻子强送进精神病院。出院后他状告广州脑科医院侵犯名誉权,案件经历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后,昨日在荔湾区法院重审第三次开庭。为了查实千万富翁的精神状态,法院要求原告做精神病鉴定。而千万富翁的前妻指出,原告虽然自称有千万身家,但除去负债所剩不多,以此表明她并不是为了谋财才送前夫入院的。

  事件:被妻强送精神病院

  一个拥有4家公司的民营企业家,突然成了“精神病人”被送到医院治疗。2005年12月20日,何锦荣与妻子发生争执,争吵后被妻子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治疗30天。出院后,妻子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何锦荣以虐待罪将妻子告上了法院,指出妻子强送他入院为的就是他的财产,但法院判决何锦荣败诉。同时,何锦荣以医院乱收治侵犯了他名誉权为由将广州脑科医院告上法院。2006年5月31日,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判何锦荣败诉,何锦荣不服,上诉至广州市中院。2008年2月22日,广州市中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此案发回荔湾区法院重审。继2008年6月和2009年3月荔湾区法院两次开庭重审后,昨日此案第三次开庭。

  法院:要求进行精神鉴定

  昨日合议庭组织双方对何锦荣提供的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的门诊诊断证明书进行质证。诊断结果表明何锦荣没有任何精神方面的疾病。原告律师称,该医院享有司法鉴定资格。

  广州脑科医院的代理律师却认为,虽然医院有司法鉴定资格,但不能说该医院的诊断就是司法鉴定。原告拿出的是门诊证明,而非鉴定证明。对此,被告律师提出原告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合议庭协商后提出,案件争论的焦点在“何锦荣被送进医院时是否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及“医院收诊、治疗病人的程序是否合法”。这两个问题专业性强,需要相关的专业鉴定机构鉴定后才能得出结论。因此,法院决定给当事人五个工作日协商找医院做精神病鉴定事宜,并找到卫生主管部门对医院收诊、治疗病人的程序是否合法作出结论。

  原告:如何鉴定三年前状态?

  对此,被告和第三人均同意。但原告方表示强烈反对,原告律师认为被告方提出鉴定是为了拖延时间。原告方提出,鉴定的依据只有被告医院提供的病历,“这本病历本来就有篡改的痕迹,怎么还能作为鉴定的依据呢?况且现在怎么能鉴定出三年前何锦荣的精神情况呢”?此外,由于被告方是著名的精神病医院,原告律师担心鉴定机构的公正性。

  尽管原告方不满,法庭还是决定到期若协商不果,则由法庭指定鉴定机构。

  前妻律师:身家千万被夸大

  作为第三人,何锦荣的前妻和前几次庭审一样仍旧没有出庭。她的代理律师称,何锦荣的财产被夸大了,何锦荣虽号称资产千万,但除去负债等并不多,她的当事人离婚时分到的家产只有100多万元。

  对于前妻的说法,何锦荣回应称,离婚时前妻得到了两处房产,其中一处在二沙岛。两处房产是上世纪90年代购置的,当时价值400多万元。而他在脑科医院住院期间,前妻就已经将家中值钱的古董席卷一空了。

  声音

  “同病相怜”女子赶来声援

  昨日,一些与何锦荣有类似经历的人也来到荔湾区法院旁听。曾经被媒体广泛报道的广东女子邹宜均专门从北京赶到广州声援何锦荣。邹宜均曾经因家庭纠纷,被家人捆绑、注射镇静剂后强行送进精神病院,后来被以患精神病为由强制治疗三个月。现在,她已出家为尼,法号果实,并将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和家人告上了广州市白云区法院。

  果实师父认为,谁主张谁举证,既然是医院说何锦荣有精神病,那就应该由医院来证明,而不是让何锦荣举证他没有病。“医院是受利益驱动,谁付钱就对谁负责,现在精神病学被严重滥用了。”她指出,这种强制收治行为可以上升到刑责层面,实际上是非法拘禁。

  一位40多岁的黄女士告诉记者,2006年她的家人怀疑她有精神病。“我的职业是会计,当时知道了公司的一些事,心里很紧张。家人不清楚我在工作单位遇到的事,为我的健康担心就把我送进了医院。医生做了许多检查,并没有跟我说我得了什么病,只是让我住院三个月。由于我反抗收治,被七八个人扑倒在地,手脚都用铁链锁住了。”后来有护士曾跟她说她没有病,可以出院了。黄女士认为医院为了赚钱,让没有病的她住了三个月的医院,而家人还感谢医院,认为是医院治好了她的病。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资产缩水?

  被告的前妻仍旧没有出庭。她的代理律师称,何锦荣的财产被夸大了,何锦荣虽号称资产千万,但除去负债等并不多,她的当事人离婚时分到的家产只有100多万元。

  原告不满

  "这本病历本来就有篡改的痕迹,怎么还能作为鉴定的依据呢?况且现在怎么能鉴定出三年前何锦荣的精神情况呢?"此外,由于被告方是著名的精神病医院,原告律师担心鉴定机构的公正性。 本报新闻今日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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