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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判谁?听“陪审团”的

[日期:2009-03-25] 来源:新快报  作者: [字体: ]

中院开审一抚养权案,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给意见

  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 实习生 赵振江 通讯员 穗法宣)女子因出国将幼女留给家人照料,后幼女被置于其前夫门口。而女子回国后却向前夫伸手索女……广州一对离婚男女为争夺女儿的抚养权一争就是四年。日前,该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审理,因涉及未成年人,法院在调解的同时,更请来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建议。

  幼女装篮遗在父门口

  据了解,原告刘某(女)与某航空公司驾驶员王某于2000年结婚,200111月盛夏生下女儿小益(化名)。婚后两人感情不好时常争吵,分居期间小益由刘某抚养。后刘某辞职自费留学,孩子留给刘某的父母照顾。200210月某晚,刘某的父母不满女婿对女儿不闻不问,把才11个月的小益装在篮子里放在其宿舍门口。法院20033月判决两人离婚,女儿小益由王某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小益18岁,后广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因王某常年执行飞行任务,遂将女儿交由在江苏老家的父母抚养。

  20046月刘某回国,20058月刘某向白云区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其每月可自行到江苏行使探视权两天。次年,刘某又向白云区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被驳回。后刘某向广州市中院提出上诉,提出自身患疾病不宜再生育,要求获得女儿的抚养权,广州市中院审理后仍维持原判。

  争抚养权拉锯四年

  20084月,刘某再次提起抚养权诉讼,被白云区法院一审驳回,刘某遂上诉至广州市中院。

  在前日的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为争夺女儿的抚养权各执一词,更一度情绪失控进行人身攻击。刘某坚持认为王某已再婚,可以生育。而自己当年生下小益后不宜再生育。刘某表示,小益是广州户口,完全可以在广州就读。对此,王某表示女儿不到一岁便被刘某狠心抛弃,其在国外留学期间虽然享受免费机票,但只看过女儿两次。他表示,女儿已和爷爷奶奶共同生活多年并就读小学,突然改变环境对其成长不利,同时刘某患有糖尿病、心脏病,不适宜照顾女儿。

  据悉,目前小益仍在江苏随爷爷奶奶生活,并已入读当地实验小学,其性格开朗成绩优异,并当上少先队长。刘某20089月已再婚,尚未生育。刘某曾行使探视权,但女儿小益说不认识她,在接受社会观护员的电话访问时,小益表示愿意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代表意见:争抚养权不如先赢其心

  此次受邀参与阳光审判的人大代表王超莹认为,双方都有充足的理由抚养孩子,男方把孩子放在爷爷奶奶家,虽然隔代抚养对孩子的成长不利,但将孩子抚养到这么大当然也舍不得让出抚养权。她认为最好还是调解,可以让男方将孩子接到广州,这样女方也可以很方便的探视,双方的怨结或许会慢慢消除,这样才对孩子的成长有利。

  首先要打开父母的心结,现在双方都在赌气。广州市司法监督员安康捷表示,父母不要把恩怨灌输到孩子身上。史国朝委员则表示,女方开始不想要孩子,现在说自己成熟了想法变了,这种母爱不可取。现在最重要的是争取孩子的心,而不是其争抚养权。他认为调解才是正道,不行就轮流坐庄,父母轮流行使抚养权。

  法庭认真听取了代表们的建议后提出一个调解方案:抚养权暂先不变更,让刘某通过探视与女儿培养感情,之后根据环境的变动还可再上诉调解。刘某当庭表示无异议,王某则表示还要考虑一下。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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