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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难的认定

[日期:2008-04-11] 来源:CCTV.COM  作者:今日说法 [字体: ]
[内容速览]  湖北省黄石市一家公司的普通职工老杜,半年前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造成二级伤残,瘫痪在家,当他要求工伤补偿的时候,公司却说不能算工伤。
这个案件当中的主人公,躺在病床上的这个人叫杜新汉,他是湖北省黄石市一家公司的一名普通职工,他目前这样的状态已经有大半年的时间,那么在大半年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呢?

    杜新汉说他之所以成为今天这个样子都是因为2007年4月16日发生的一场车祸。

    杜新汉是湖北省黄石市东帆泵业有限公司的一名上夜班的护厂工,他说事发当晚20:00左右他像往常一样去上夜班,突然被一辆飞驰的汽车撞倒,倒在地上以后就不省人事了。事后,杜新汉被认定为二级伤残,这仅次于最严重的一级。虽然交警部门做出由肇事司机承担主要责任的认定,然而这样一个处理结果并没有给身负重伤的杜新汉带来任何实质的意义。肇事方没有钱,只给了3500元,杜家已花费8万多,后期治疗费还要多少钱,现在还知道?

   万般无奈之下,杜新汉的家人找到了他所在的东帆泵业有限公司,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他希望能够从公司获得一些经济上的资助,以解治疗费用的燃眉之急,然而这一请求却遭到了公司的拒绝。东帆泵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杜新汉确实是他们公司的职工,但杜新汉当天并不在上班途中受的伤。公司认为出事地点并不是从杜新汉家来公司的必经之路,这让杜新汉的家人很是不解。出事的那天,杜新汉身上穿着工作服,没想到走到公司的门口了出了事?

    杜新汉的家人说杜新汉当天就是在去上夜班的途中发生了车祸,而公司却说既使杜新汉当天真的是想去上夜班也错过了上夜班的时间了。东帆泵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杜新汉上班的时间应该是在晚上的18:00,而出事时间是晚上的20:00左右,根据公司规定迟到40分钟以上就视为旷工,杜新汉当天的行为已经属于旷工了,所以按照公司的规定不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对于公司的这一说法,杜新汉坚决予以否认,对晚班公司没有规定,一般17:30到19:30之间,从没人人查过自己的岗。杜新汉说,他一般是在17:00多钟吃完晚饭之后到附近的公园锻炼身体,晚上七八点钟再到公司上夜班,对于他的上班时间,公司从未提出过异议,所以这么多年他一直认为是公司的一种默许,到底是不是这样呢?记者采访了在这里锻炼的十几位居民,他们都说杜新汉多年来都是在晚上18:00到20:00之间来这里锻炼,上班的时间也很灵活,由他自由掌控。可记者在公司却听到了不一样的说法。公司说杜新汉上班的作息从晚上18:30到第二天早上,平时他都是18:00上班。

    杜新汉和单位的说法截然相反,到底谁在说谎呢?杜新汉平常的作息时间究竟是怎样的?到底有没有人在对他进行管理?记者对这家公司进行了调查。公司说杜新汉的班属于保卫部门,属于一种门卫性质,有事他要么跟车间主任请假,要么跟办公室直接请假。记者又找到了这家公司主管护厂工人的队长,这位队长说平常杜新汉在他们那里打考勤,因时间太长考勤记录没有了。虽然考勤表没有存档,但他们原来经常对杜新汉进行考勤,那么,他们是怎样查岗的呢?他们说电话查岗在得知值班室的电话号码3812828,记者拨打一下,拨通了这个电话但对方却说是办公室不是值班室。这位负责人说办公室里的这部电话和杜新汉值班室的电话是串接的,一旦有电话打进来,两部电话都会响,平时他们就是打这部电话对杜新汉进行查岗,于是记者又来到了杜新汉的值班室。

    20分钟之后终于有人打开了值班室的门,值班室的电话装在盒子中,里面全是灰,记者想拨打电话试一试,工作人员说线路有问题已有两三天了,询问他该机的号码时,他的回答支支吾吾。记者为此事询问杜新汉,开始两年单位曾通过电话查岗,到了2002年 2003年的时候,电话拆了没在查岗。

杜新汉的家并不宽裕,家里的经济主要靠他打工维持,现在由于要照顾他,妻子也辞去了原来的工作,两个孩子都在外地打工而每个月的收入也仅仅够维持自己的生活。每每孩子打电话问候父母,母亲尽力掩饰报平安,而后关起门来痛苦一场。

    现在,杜新汉终日躺在床上,我们也只能从照片上来寻找他曾经的岁月。20出头,作为为数不多的中专生,他分配进厂时对于工作和生活都充满着憧憬;由于技术出众、为人诚恳,30多岁的他就被推选为机修工段长,这个岗位几乎浸透了他所有的心血;1999年,随着国企改制,原来的工厂变成了现在的公司,他也从技术岗位上退了下来成为一名护厂工。这是杜新汉唯一供职过的地方,也是这里最老的员工之一,出车祸的那条路正是他上班的路,他整整走了38年,从风华正茂一直走到了两鬓斑白再到这次的猝然倒下。

    主持人:本案当中来看杜新汉这个情况,他的单位认为当天他并不是在上班的途中,说他的这个地点、方向什么有问题,这个您怎么看?

    嘉宾:上班途中,很多人狭义理解成就是从你们家到单位途中,这是不对的,因为人他有各种各样的业余生活,他有可能在各个地点,最后出发去单位。

    主持人:只要是奔向单位的那都应该是算上班途中,那么现在面临的第二个问题就是他是否违反了劳动纪律,违反了劳动纪律之后是否就失去了被认定为工伤的权利?

    嘉宾:我们工伤制度里面有一个认定工伤的原则,这个原则就是说它不追究员工过失的原则,就是在你比如说员工负伤这件事上,只要是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无论员工本身有没有过错、是不是违章操作了、是不是违反劳动纪律了或者说是不是违反交通规则了,这都不影响工伤的认定。有三种情况是排除在外不能认定工伤的,一个就是自杀自残(酗酒死亡),第二个触犯国家刑律,你做了一个犯罪的事,第三个就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这三种情况导致你负伤的不认定为工伤。其它的无论你有其它什么过错,都不影响工伤的认定。

    2007年12月,无奈的杜新汉一家向黄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了工伤认定,此后 劳动局组织双方进行听证。2008年1月2日,黄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杜新汉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对杜新汉做出了工伤认定的结论。

    事情到此终于有了一个结果,不过杜新汉说公司之所以找出各种理由拒绝他工伤请求,背后有着一个重要的原因,没有签合同。杜新汉说就是因为没有签合同,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以公司才百般推脱他的请求。据杜新汉说在他们公司很多工人都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工人缴纳工伤保险费用,那么,这家公司到底有没有为杜新汉他们缴纳工伤保险呢?看来,公司果真没有给员工上工伤保险,不过公司的负责人说他们另外买了一种保险,从保险单上记者看到这只是一种商业保险 保费为100元,保额在1万到2万之间。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出了意外,员工拿这个条子就可以到保险公司办理领取这个费用。

    这天,杜新汉的家人又拨通了保险公司业务员的电话。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说要拿到钱必须要先通过公司同意,而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限制被保险人获得保险金的权利,保险公司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这中间是不是有什么别的隐情呢?记者再次拨通了保险公司这名业务员的电话。两次电话,这名业务员的态度发生了180度的转弯,虽然保险公司承诺得很好,但杜新汉的家人仍然很担心,他们说这笔钱拖得太久。对于保险公司的说法,这一次他们也不知道会不会是真的。现在,杜新汉正在家里等待着保险赔偿金和公司的工伤补偿,他不知道 这两笔钱他还要等多久。

    截至目前,杜新汉一家仍然没有收到任何的工伤补偿和保险赔偿。

    主持人:我们给企业算一笔账,如果给一个员工上工伤保险的话大概要多少钱?

    嘉宾:像这样的员工一般一个月几十块钱(保费)。

    主持人:一个月才几十块钱(保费),工伤保险赔的话是按什么标准赔?比如说,他是二级伤残的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他应该享受的待遇有这么几个?

    嘉宾: 第一是应该享受一个22个月本人工资的叫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因为二级伤残已经是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按照规定他就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以后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伤残津贴的标准就是他本人受伤前工资的85%。

    主持人:一直要付到什么时候呢?

    嘉宾:这个按月付一直付到他办理完正式的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当然还有一笔钱我们叫它护理费,这个护理费的标准就相当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到50%,这样一个额度这些钱都是应该由社保基金出,但是他(公司)现在没有交工伤保险,所以这些钱统统它这个企业付。

    主持人:作为员工,拿了这个商业保险的赔付之后,是不是还有权利要求企把你没上的这个工伤保险应该赔付的这一块也给我?

    嘉宾:那是肯定的,也就是说你不可以把一个自愿参加的(商业)保险去取代那个法定的(工伤保险),所以这笔账算下来之后,作为企业心里就应该很明白了。

    主持人:眼下春节就快要到了,我们也希望杜新汉能够早日地拿到这样一些赔偿的款项,因为毕竟他现在的病情仍然还在治疗的过程当中,我们也希望他能够踏踏实实地和家人过好这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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