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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继承的手续

[日期:2007-06-27] 来源:  作者:郭子福律师 [字体: ]
 
房屋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被继承人的遗产房屋转归继承人所有的一种法律行为.遗产房屋继承的形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代位继承、转继承、遗赠等.

办理房屋继承需要的材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复印件一份)

2继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

3继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

4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

5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嘱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多个人共同继承一套房屋,应提交共有协议(原件),约定由何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何人持房屋共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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